泉州市检察院:2017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166人

闽南网   2018-01-06 23:33

  闽南网1月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张凯航 文/图)6日下午,在泉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7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166人,提起公诉14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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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作工作报告

亮点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构建“亲”“清”检商关系。监督纠正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不当35件,妥善处理产权纠纷申诉76件,指导晋江市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引导企业家强化法治理念,破解企业内部侵财侵权案件多发痛点。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督办督导恶意逃废债33件,联动促成187家企业主动还本付息或与银行达成和解,挽损2.67亿元,成功起诉全国首例“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和涉案金额24亿元的非法买卖外汇案。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70人,督办整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28件。

 亮点二: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收监、稳控风险隐患罪犯13人,起诉黄赌毒黑拐骗及村霸等恶性犯罪2699人。

  保障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转移立案104件。支持务工人员提起讨薪等诉讼23件,获赔175万元。

  全面保护推进幼有所育。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完善亲职教育、留守儿童联动救助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0人,筹集85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2人。组建“刺桐花”团队,开展全市学校法治巡讲405场次,覆盖385所学校,受众28万人次。

亮点三:严格执法促司法公正

  深化三大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撤案111件;追捕追诉195人;抗诉刑事案件22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193件、违法情形241项,纠正违法违规监管执法20件,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82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7件,监督1745件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

  强化职务犯罪监督。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4人,渎职侵权犯罪26人,查办基层微腐败38人,追回在逃人员8人、赃款1559万元。

  优化派驻检察监督。持续推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专项监督,督促收回“一费一金”5419万元。

亮点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创新特色配套机制。全面铺开掌上、线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建设,实现12项检察业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1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对83%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缩短8.3天。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智能文书纠错、量刑建议辅助和远程提讯、庭审、智能语音输入等现代技术,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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