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21日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东南早报 2017-12-22 20:21
昨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赖畅水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王帆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莉莉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尹立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苏中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琼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昭文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姚顺坡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蒋小勇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傅兴锴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吴俊民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志荣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赖海水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曾聪明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侃侃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陈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