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200余老年人总计34万余元 诈骗团伙在石狮被判刑
通过办营销会赠送礼品的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一诈骗团伙先后在浙江,福建石狮、永春、鲤城、莆田等地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骗取200余名被害人总计34万余元钱财。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宣判,该诈骗团伙的七名被告人悉数被判处刑罚。
假送礼真诈骗回放
2015年12月19日上午,52岁的毛先生经过民生路狮城电影院时,看到有人在办推销会还免费送东西。“电影院门口有很多工作人员在热情招待,现场有一名自称是‘小王’(经辨认系被告人王某)的人在讲课。讲完课后,在场的人能免费领取一些药酒及十个鸡蛋。”据毛先生陈述,当天,“小王”让他们每人交50元,还发了一张亲情回报卡及赠送一套餐具,并让他们第二天再来参加,届时将把50元还给大家。
“21日,我们又去现场参加活动,他们真把50元退了。”毛先生说,接下来的几天,都有这样的活动,有时候是交100元,赠送的礼品还有雨伞、药酒等。工作人员还说,他们是来献爱心,送福利的,接下来将赠送一款蚕丝被,让他们先交1680元的诚意金帮忙推广。2016年1月1日,厂家会到石狮开店,届时会把款项全部退还。这个团伙就这样一步步取得了大家的信任。
然而,在毛先生等87人(均系45岁至84岁的中老年人)每人交了1680元后,这群人就消失不见了。2016年,该诈骗团伙的7名涉案人员先后被抓获。
7天“会议营销”的模式套路
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间,被告人卢某胜、王某、李某端、闵某伟、张某伟、余某、徐某军,分分合合,先后在浙江省新昌市、温岭市及福建省石狮市、永春县、泉州市鲤城区、莆田市等地,采用所谓7天“会议营销”的模式进行诈骗。
7天“会议营销”的诈骗模式
第一天第一天先由李某端、闵某伟、张某伟、余某、徐某军以免费物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第二至五天第二天至第五天,再由王某连续采用谎称销售水杯、水壶等物品,在被害人支付部分款项后于次日均全额退还,并赠送相应物品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能够免费获得物品的错误认识;第六至七天第六天至第七天时,由卢某胜推销蚕丝被等物,以先交款并承诺之后会在当地开店,届时可凭卡退款等为由,骗取200余名被害人总计340160元。
石狮法院认为,7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半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
据承办法官介绍,此案中的被害人均是中老年人。被告人以赠送礼品的方式,一步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