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受贿包庇赌博 法院:被告人犯徇私枉法罪
泉州晚报 2017-12-01 15:49
许某在担任某派出所协勤人员期间,明知他人在社区开设赌场,故意包庇不予以查处并受贿人民币7500元。11月29日,石狮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许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据介绍,被告人许某于2012年5月起担任某派出所协勤人员,协助该所社区民警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发现和摸排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查处涉黄涉赌类治安案件等工作。
石狮法院庭审查明,2016年8月至12月间,许某在明知石某、屈某(均已判刑)在社区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却故意包庇不予以查处,并收受石某贿送的人民币7500元。2017年1月份,石某、屈某所开设的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同年9月29日,许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于同年10月18日退出全部受贿款。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虽未列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但在公安机关中从事公务,负有侦查犯罪之责,却徇私枉法,对明知是犯罪的人故意予以包庇,不使其受到立案、侦查,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许某有自首及退赃情节,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许某在实施徇私枉法犯罪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许某的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石狮法院判决被告人许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许某表示认罪服判并且不上诉。(记者 詹伟志 陈灵 黄墩良 通讯员 郭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