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泉州市居民电费缴费截止日调整为每月25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7-11-29 18:15
闽南网2017年11月29日讯 最近有出行打算的朋友们留意啦!
来自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网的公告:
即日起
12月26日及以后的火车票暂不发售啦
具体发售时间将通过12306网站和车站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
铁路部门将结合近期即将开通运营的新线
对旅客列车运行图进行全面调整和优化
自即日起
只发售12月25日(列车始发日期)
及以前的火车票
包括互联网、电话订票
以及车站窗口、自售机和代售点等
12月26日及以后的火车票
计划在12月上旬开始发售
此外,还有一个消息
12月1日起
泉州居民用电抄表、缴费的时间都变了
刚刚
海都记者从国网泉州供电公司了解到
从2017年12月起,将对泉州地区(包含所有县、市公司)电压等级为220伏、380伏的低压用电市民的抄表时间统一调整到每月1日。同时对在洛江、泉港、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原两个月抄一次电表市民的抄表周期调整为每月一次抄表。
电费缴费期限也进行相应调整,低压居民市民缴费截止日为每月25日,除居民外其他低压市民缴费截止日为每月15日。
这是为了顺应市民以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即自然月)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更加方便市民缴费。(海都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张迎迎 周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