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转车头致摩托车司机受伤 皮卡车司机赔1.35万元
海丝商报 2017-10-30 10:00
26日12时许,南安洪濑派出所民警耐心工作3个多小时,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事故发生在2日16时许,康美镇园内村戴女士从省道307线洪濑镇东溪工业区杨美桥头汽车修理店驾驶1辆皮卡车到洪濑街购买配件。行驶到美达彩印厂路段时,突然老公苏某来电称配件不用买了,于是她调转车头返回修理厂,没想和与黄某(洪濑镇西林村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黄某右肩受伤。事后,黄某被送往洪濑卫生院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出院后在家休养。
26日9时许,洪濑派出所民警召集调解时,黄某提出2万元赔偿要求,戴女士则坚持赔偿1万元。12时许,双方达成调解,由戴女士一次性赔偿黄某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1.35万元。(记者 黄俊涛 通讯员 戴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