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 完成19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督办
泉州晚报 2017-10-10 08:58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督办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推进会议召开。根据市河长办通报,截至9月28日,全市28件督办件中有19件完成整改,其余9件取得进展,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存在问题,下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河长办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巡察督导,到各项目责任单位巡察,加大力度推进尚未完成整改的督办件加快整改。市河长办也将把联合督办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列入河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倒逼整改工作的落实,对督办不力、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对不履职、不作为的干部提出检察问责建议。(记者 林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