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地税局原局长王连拱 潜逃国外两年投案获判缓刑

海峡都市报   2017-09-15 08:24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以被告人王连拱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06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王连拱在担任南安市地税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税票开具、税收征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万元。去年10月,潜逃国外两年多的被告人王连拱被成功劝返并投案自首。(海都记者 陈紫玄)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惠安县召开常态化城市文明建设工作调度会
  • 【民声直通车】市民反映→记者调查→交警行
  • 安溪:破解发展堵点 推动湖头高质量发展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