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伯熙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2017-09-11 18:24

  日前,泉州市纪委对永春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伯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陈伯熙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泉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伯熙开除党籍处分;经泉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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