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鲤城丰泽年内将推出试点

泉州晚报   2017-09-07 09:51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真的要来了!记者近日获悉,《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鲤城区、丰泽区今年内要各推出50个单位、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并探索实行“垃圾分类才收运”制度。

至2020年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今后泉州市将在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出台政策法规支撑、明确运营监管体系、健全社会动员体系、明确工作推进措施等五大方面用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部分区域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探索实行“垃圾分类才收运”制度,力争至2020年,实现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其中,2017年,鲤城区、丰泽区各推出50个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在各试点推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厨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处理。2020年中心市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2017年在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试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2018年开始,总结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建设运营经验,并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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