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后与妻子口角 被南安警方处罚
闽南网 2017-08-21 19:24
闽南网8月21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戴吉成) 8月19日下午2时55分,南安洪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洪梅路口有人喝酒闹事。
现场,一位年轻男子站在一间理发店门口与一位年轻女子争吵,年轻男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情绪激动。民警一边劝解一边询问情况。
年轻女子自称姓陈,是洪梅镇人,年轻男子是他老公汪先生。
为缓解双方情绪,民警把陈女士和汪先生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解。原来,两年前,汪先生与陈女士结婚,现在孩子一岁多了。17日,两人因琐事发生过口角,19日中午12点多,汪先生到洪濑西林村找老乡何某喝酒解闷,共喝下2瓶啤酒。当天下午2点多,汪先生骑一部摩托车到理发店找到陈女士,理论前两天发生口角的事,而后就有了上述一幕。
经查,汪先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民警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人也当场写下调解协议书。而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汪先生也被警方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