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局印发规定:失信测绘单位 或被暂停从业资格

东南早报   2017-08-08 17:29

­  为加强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中介机构监管,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日前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泉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  各测绘单位应依据相应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测绘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信息将录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失信测绘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存在轻微失信信息的,暂停或取消其在泉州从事测绘中介服务业务资格3个月;存在一般失信信息的,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6个月;存在严重失信信息的,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12个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将延长处罚时间,直至上报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测绘资质。(东南早报 记者李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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