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拉开大幕

东南早报   2017-08-03 09:37

■下阶段计划

以奖代补促治理 保洁“一事一议”

  今年泉州计划安排5313万元,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2元标准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各县(市、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标准进行配套。

  参照省级补助标准对泉州市3个属于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的乡镇(永春县外山乡,安溪县祥华乡、福田乡)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各50万元,合计150万元。市里将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后抓紧下拨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70%,其余30%待年终验收考核后按完成情况拨付,并督促县级财政抓紧下达。奖补资金将按有关规定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村庄人口每5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且各镇区主街道垃圾桶要设置充足,每50—100米设置1个垃圾桶,各行政村要通过“一事一议”或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按每户每年60—120元的标准缴纳保洁费。

  进一步健全“村日查、乡周查、县月查、市季查”考评机制,采用随机抽查考评方式进行考评,及时通报考评成绩,并启动约谈机制。根据考评办法,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对第二季度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洛江区、安溪县、德化县进行约谈。(记者 林福龙 实习生 黄晶晶 通讯员 郑培嵘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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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至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一行来泉开展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0号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泉州市垃圾处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垃圾分类的引导和推动、如何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等。

  据市商务局介绍,近年来泉州市全面放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投资开发,形成了投资以社会资金为主,经营以公司和个体经营户为主,供销社、社区(村)、个体经营户平分秋色的发展格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初具规模。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扩改建分拣中心5个、中转站43个、回收网点2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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