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申报启动 最高奖200万元
省外项目招标
最高年奖励150万元
拓展市场的申报方向包括:首购首用风险补偿资金补助,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参与省外项目招标奖励。
申报首购首用风险补偿资金补助的企业应是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本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软件产品、集成电路设计产品、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或软件服务及解决方案的本市各类使用单位。同时,申报企业首次采购或使用产品的起始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采购或使用的产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产品供应方拥有相应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该项目补助标准最高可达软件产品或服务价格的30%。
申报省外项目招标奖励的企业应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招标的信息化项目应经过第三方公开招标。同时,企业中标合同应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同一个项目、系统或产品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最高可达150万元。
引进人才奖励
每人最高补助15万元
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方向为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不低于5万元的优秀骨干人才所承担的软件产业化项目并已完结的,给予补助。
其中,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申报条件为:人才接收企业是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人才接收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接收企业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主要从事软件企业经营管理或技术开发,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不低于4万元的软件人才;从未享受过该项政策的引进人才。该项目每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优秀骨干人才承担的软件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为: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优秀骨干人才在符合申报单位条件的软件企业有工作年限要求,主要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骨干人才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不低于5万元;优秀骨干人才或其率领的团队所承担的软件产业化项目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市场前景广阔。该项目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王普彪)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