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一副调研员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07-21 08:15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光辉决定逮捕

  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泉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林光辉(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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