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美食街一售楼部 卖房不明码标价被罚五千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7-07-11 08:11

  闽南网7月11日讯 昨天,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消息,鲤城对辖区一家房地产售楼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被开出罚单的,是鲤城区美食街北延段片区改造项目的其中一家房地产售楼部。海都记者在二手房中介网站查询,附近区域的房源每平方米大约2万元,可谓寸土寸金。工作人员发现这里售楼标价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同时《福建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也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单元)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对全部销售房源进行明码标价,已销房源如果同时标价的,应当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对于售楼部处以最高标准5000元的罚款。(海都记者 吴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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