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 泉州中心市区将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泉州交警微发布 2017-06-30 17:22
关于启用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行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道路交通秩序,依法保护行人通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中心市区各主要路口路段启用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自7月10日起将依法对该违法行为正式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