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即日起严管斑马线不礼让 违者扣3分罚百元
闽南网6月28日讯 上周起,福建省交警开始严查机动车斑马线不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违法车辆驾驶员将被处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昨日,泉州交警组织统一行动,一小时内,在泉州市区东海大街亲子广场路口,共有近10辆车受到教育警告。
昨日,东海大街亲子广场路口仍有车辆没有礼让行人
泉州交警部门表示,即日起,泉州交警将严管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对人流量大和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加强管理,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情形和标准处罚。
近期,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斑马线上晒文明”网络直播活动,全省10个支队联动,一起寻找斑马线上的文明人。昨日17:00至18:00,泉州交警支队联合海峡都市报,同步在凤凰网、腾讯网、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和北京时间等5个平台,进行网络视频直播,点赞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行为,以及曝光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昨日傍晚,直播刚开始不久,东海大街亲子广场路口,一辆白色轿车因为不礼让行人,被泉州交警丰泽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司机姓黄,他说,自己知道不礼让行人不对,但是开车的时候有时会忘记,他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另一位市民曾女士,则因为主动礼让行人得到交警点赞,她说自己平时开车就很注意礼让行人,因为自己走路的时候也讨厌车不让她的行为。交警对黄先生进行教育警告,另送了一份礼品给曾女士。
截至昨晚6时,在线观看人数累计3.7万人。其中,在直播的一个小时里,有近10人在同一路口,因为不礼让行人,被处以教育警告。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因为主动礼让,受到交警点赞。面对直播镜头,有不少市民调侃说自己“上头条”。而在直播的互动版块,不少网友也对斑马线礼让行人做法表示赞同。
海都记者直播
□普及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且车身任何部位未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一)遇行人行经人行横道,鸣笛催促抢行的;
(二)遇行人队伍行经人行横道,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三)同方向有两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礼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
(四)机动车通过机动车信号灯(圆屏灯)或者右转黄闪路口时右转弯未礼让绿灯放行行人的。(海都记者 陈晓婷 李昌乾 黄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