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加强占道经营长效管理 实行“疏堵结合”
闽南网 2017-06-13 08:39
闽南网6月13日讯 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创卫城市管理组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昨日下发关于加强占道经营长效管理的相关通知。
针对占道经营,泉州市将实行“疏堵结合”,“疏”方面,将规范设置社区便民服务点。6月15日前,出台《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细则(试行)》,完成第一批便民服务点选址定点;6月21日前街道(镇)要申报,原则上一个街道设置1~2个便民服务点;6月30日前,各区要完成第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点设置,新城区便民点经营车辆和设施以东涂社区为蓝本,老城区便民点经营车辆和设施设计则会体现古城要素。而从7月1日起,社区便民服务点管理将实现统一规划定位、经营设施、摊点设置、经营时间、垃圾存放。
在“堵”方面,将通知流动摊贩停止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若确因家庭生活需要摆摊设点的,要在6月20日前,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定点经营。此外,还沿街实行“门前三包”,对不履行清扫保洁、店外店占道经营的,依法实施制止、处罚,结合“社区营造”,创建“无占道经营”街道和社区,推行“街长制”和“店长制”。对于6月20日以后巡查发现的占道经营,若二次以上被发现的,未实施处罚的,将对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海都记者 柳小玲 田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