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迎创城国检 出台多个方案深化创建工作
闽南网6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今年,泉州将迎来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6日,泉州市召开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机制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了一系列常态长效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措施、方案。由泉州市委文明办牵头制定了《泉州市直部门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泉州市建制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并出台了关于移风易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等内容的三个配套方案,以上工作方案于本月起实施。
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两年多来,泉州以保牌为底线,以进位为目标,不断提高创建成效,交出了一张不错的“成绩单”。这两年,泉州创建机制不断健全,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
泉州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吕宝贝介绍,期间,泉州出台实施《关于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机制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及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卫生保洁、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管理4个配套规则,开通社区巴士,启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成24小时自助图书管11 座,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已建成全省最大规模的文明城市群。
“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我市目前在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总结当前的“创城”工作情况,吕宝贝也指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老城区文化广场、街道晨练点等文化设施与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个别城中村、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的清理和整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创文明城软环境建设和知晓率、满意率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个别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不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对外经营等问题;四是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机制化常态化及其督查机制有待于健全、巩固和加强。她表示,对这些短板和问题的解决或克服,都始终处于进行时。
闽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为确实将泉州打造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由市委文明办牵头,出台了《泉州市直部门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泉州市建制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关于构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志愿情·泉州红”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常态长效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措施、方案,并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研究通过。这些方案已经于6月起开始实施。
在《泉州市直部门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中,明确了考核对象有党群部门33个,政府部门47个。考核内容包括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卫生保洁、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和占道经营管理4个配套规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等,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审核认证等方法。
在《泉州市建制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中,考评范围有鲤城区、丰泽区全境,洛江区建成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港区建成区(山腰街道、后龙镇、峰尾镇),采取周考评、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周考评项目包括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和占道经营管理等,月测评包括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网络文明传播,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群众知晓率等项目。
届时,以上两个办法的考评结果将直接纳入泉州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采取约谈与效能问责相结合的方式。月测评累计3次倒数第一名的,约谈单位分管领导;月测评累计4次倒数第一名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月测评累计5次倒数第一名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提请相关问责机关按效能建设规定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而在另外三个配套方案中,主要涉及移风易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均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其中,《关于构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提出要着力构建移风易俗“12345工作格局”,即:聚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这一重点,抓住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两个关键环节,明确近期、中期、远期三个目标,坚持先进引领、问题导向、群众主体、因地制宜四个原则,开展核心价值观融入、党风政风引领、婚丧礼俗整治、文化诚信教化、文明村镇创建五项行动。该方案的近期目标是,在2017年底前,全市50%以上村(社区)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以下简称“一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四会”,切实发挥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失信失德、黄赌毒等陈规陋习方面的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行届期制,三年一届,获评后新一届得重新申报参评。泉州市于2015年2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今年是我市申报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三年,也叫总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