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民政局窗口新增慈善组织审批事项

闽南网   2017-06-02 08:38

  闽南网6月2日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窗口新增慈善组织审批事项。凡是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符合相关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都可向市民政局窗口申请相关慈善组织的认定和资格审查。

  为更好扶持和培育泉州市慈善组织的发展,市民政局将市级社会团体、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市级非公募基金会的成立登记(含慈善组织登记)和注销登记(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的承诺时限均缩短至10个工作日。(海都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施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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