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次醉驾被判拘役 男子却再次“以身试法”
闽南网 2017-05-19 18:34
闽南网5月19日讯 (闽南网记者 梁君栋 通讯员 黄振宜) 曾两次因为醉驾被判拘役,可四川男子陈某金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驶,也再次被拘留。
19日晚,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民警在南安市官桥镇一路段设卡盘查,检查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20日00时26分许,民警截停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拦下的陈某金全身上下充刺着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便对其进行吹气测试酒精含量,酒精测试值高达229 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经查,驾车男子陈某金,今年38岁,四川人。民警还发现,陈某金曾两次醉驾被判拘役。2013年8月30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2014年11月28日因危险驾驶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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