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酒驾还指使儿子无照驾驶 终酿成事故父亲获刑

泉州晚报   2017-05-19 10:10

­  张三醉酒驾车,途中还让未成年的儿子开车练手,不幸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近日,南安市法院依法审理张三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一案,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  去年1月31日13时许,南安男子张三和李四等两位朋友在家中小酌,其间,张三喝下了1杯白酒。13时40分许,李四驾驶张三的车,载另一位友人回家,张三和未成年儿子小丁也上了车。到达李四家中后,张三在车上小憩了一下,于14时许驾驶小轿车载着孩子往自家驶去。在村口坡顶处,张三突然让儿子小丁开车练练手。没想才开出500米左右,在一个弯道处,小丁便与对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发生刮擦。张三赶紧喊刹车,慌乱之中,小丁却误踩了油门,车加速又撞上了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造成该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案发后,张三和儿子都蒙了,赶紧拨打110报警,积极参与救治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  经检测,张三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98.09mg/100ml,属醉驾,没有驾照的小丁也被判定负事故全责。此后,张三一方积极主动赔偿,先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对2名伤者进行赔偿,均获得谅解。

­  去年11月,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三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张三不服上诉至泉州中院,近日,泉州中院二审作出裁决,维持原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

­  为何儿子撞了人,犯罪的却是父亲?“首先,张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次,张三在明知未成年的孩子小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指使其违章驾驶机动车,致使小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办法官表示,根据刑法有关法律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张三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张三一人犯数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文中均为化名)(泉州晚报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郑开育 洪爱娥)

­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一海一陆情相连 泉州工艺美术精品展在新疆
  • “文化润疆·福茶天山行”安溪铁观音香飘新
  • 永春政务服务再升级:“高效办成一件事”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