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级节水型单位:泉州73家企业32个小区上榜

泉州晚报   2017-05-17 09:00

首批省级节水型单位名单来了

73家企业(单位)和32个小区上榜

  日前,泉州在中心市区泉州商城广场举行全国节水宣传周启动仪式,不少市民踊跃参与,了解节水知识。图为市民体验新型节水龙头。 (林劲峰 摄)

  本月14日至20日是第26个全国节水宣传周。记者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得知,泉州市共有73家企业(单位)和32个居民小区在获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命名的基础上,于本月初被省住建厅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成为泉州市首批省级节水型单位。

  泉州市属国际上通称的“水资源紧张区”,水资源“家底”不容乐观。2015年起,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目标是于2017年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2018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

  一年多来,泉州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节水用水管理水平。此次获评省级节水型单位命名的百余家单位就是节水工作的佼佼者。当中,有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区人民政府、泉州晚报社等一批机关事业单位,有福建三宏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比阳(泉州轻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有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等多所学校,有中骏西湖1号、福新花园城、南益湖景花园等一批住宅小区。

  泉州市倡导月用水量大于3000吨的企业、单位,及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踊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根据《泉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补助和奖励方案(暂行)》,通过水平衡测试且首次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企业(单位),可获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补助。在此,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及时向市节水办申报创建,领取相应补助。

  据悉,对于未按要求开展节水创建工作,造成浪费水资源的,将被压缩用水指标,拒不整改的将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蔡志伟 黄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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