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鼓励工业用电政策 多用一度电奖励0.2元

闽南网   2017-04-20 08:27

  闽南网4月20日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泉州市经信委了解到,市政府发文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四五月份用电增长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次政策奖励范围为全市4500多家规模以上制造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只要今年4月份、5月份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各项用电奖励政策可叠加享受)。届时,市经信委将根据用电数据来进行奖励,并上门服务到位,企业无须申请。

  市经信委相关人士介绍,为降低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从去年开始市政府就出台了奖励企业用电政策,去年第四季度,2303家次企业用电增量3.89亿千瓦时,补贴电量3.21亿千瓦时,兑现奖励总金额6328.24万元。今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用电量比增10.32%。(海都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张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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