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 泉州8名驾驶人终生禁驾

闽南网   2017-04-19 10:26

  闽南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邱文峰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日前,泉州交警支队公布2017年4月份以来,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8名驾驶人名单,其中4名驾驶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另有4名驾驶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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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2日16时许,李某醉酒(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70.21mg/100ml)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省道203线321KM+550M路段跨越道路中心线逆向行驶,与对向由冯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死亡、冯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李某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永春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吊销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需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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