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继续奖励用电增长 单家企业最高奖100万元

泉州晚报   2017-04-18 10:03

4月份5月份继续奖励用电 单家企业最高奖100万元

  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份、5月份用电增长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为促进工业用电增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市政府决定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今年4月份、5月份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各项用电奖励政策可叠加享受)。(记者 邱和军 通讯员 林少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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