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团队引进新规

闽南网   2017-04-12 08:20

  闽南网4月12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已经泉州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

  据了解,泉州市高层次人才需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该标准将高层次人才按“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后备领军人才”细分成5个层次,同时还要符合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条件之一。此外,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泉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申请。个人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进行申报,或前往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申报;申报时须提交《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报泉州市人社局核准,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最后发放“泉州高层次人才证”,经认定的人选,纳入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

  此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入选团队、用人单位及泉州市科技局三方共同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项目执行期内及项目期满后,泉州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和期满评估验收。(海都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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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据泉州晚报报道,为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日前,市政府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和评审规定》),明确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

如何认定高层次人才

  根据《认定和评审规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条件之一,并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其中在受聘方面,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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