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征求机动车停放收费意见 计划于6月正式出台

海峡导报   2017-04-06 09:33

­  泉州市物价局近日草拟了《泉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计划于6月正式出台。

­  根据《征求意见稿》,泉州市辖区内的路内停车场(经交警部门划定的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和路外停车场(停车库、停车楼),为机动车提供场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适用本暂行规定。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有需要的,要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按规定程序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在《征求意见稿》中,共有4大类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记者 陈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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