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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机关单位 四种情况科级职位要竞争上岗

2011-06-11 03:0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泉州市直机关单位科级职位,如果出现以下4种情况,将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职位出现人员空缺的或增设职位的;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选拔专业性强的职位的;其他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记者昨日获悉,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公务员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市直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意见》所指市直机关岗位,包括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和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及其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内设机构的科级职位。

  竞争上岗一般在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或本机关人员少、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可通过跨部门竞争的方式,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为鼓励竞争,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报泉州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放宽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不过,如果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职位、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无法形成竞争的职位、任免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据了解,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后,便开始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而后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以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再办理任职手续。(本网记者 陈丽娟 张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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