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卖24只鹦鹉被判10年 法官:1只即可判刑

泉州网   2016-12-03 09:18

­  男子买卖24只鹦鹉被判10年

­  一审法官释法:非法买卖鹦鹉,1只即可判刑

­  “判了10年还罚款4万元?”昨日,在南安市人民法院,听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何某某当场懵了,他无法理解买卖鹦鹉,为何会被判得这么重。

­  非法买卖鹦鹉 两男子被判刑

­  当日法院一审宣判,何某某擅自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2只非洲灰鹦鹉和出售2只孵化不久的灰鹦鹉,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随后,该院还另案一审宣判擅自收购8只鹦鹉(其中2只购自何某某),并欲出售2只鹦鹉的傅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  据悉,傅某某从2013年开始接触鸟类,后来玩着玩着以卖鸟为生。2016年4月,因玩鸟认识的朋友徐某从深圳来到南安丰州傅某某家玩。而当时,深圳警方已在布控抓捕涉嫌买卖野生动物犯罪的徐某。4月19日,深圳警方赶到傅某某家将徐某抓捕到案。抓捕过程中,发现傅某某家二楼有6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鹦鹉并通知南安公安森林分局。南安公安森林分局当日在傅某某家查获6只鹦鹉,同时在傅某某的带领下在泉州市区花巷一宠物店查获在那寄售的2只鹦鹉。

­  傅某某交代,被查获的8只鹦鹉中有2只购自何某某。南安公安森林分局在6月28日在何某某家中查获子2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洲灰鹦鹉及4颗鸟蛋。

­  10万元买了22只 带回家中饲养

­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身为牙医的何某某于2016年2月在深圳旅游时在街边以10万元的价格向一陌生人购买了22只非洲灰鹦鹉,并经由大巴带回泉港家中饲养。4月14日,他在牙科门诊处将刚孵化不久的2只幼灰鹦鹉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网上认识的买家傅某某。

­  办案法官介绍,鹦鹉科下所有种类均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只要涉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任一环节均属犯罪,1只即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6只以上就属情节严重,要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只以上就属情节特别严重,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  最终,法庭鉴于何某某的自首和积极退赃、预缴罚金情节,从轻、减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黄耿煌 通讯员 吴序开 洪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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