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泉州悄然兴起 “童话”正变现实

泉州网   2016-12-02 09:54

“装配式建筑”在泉州悄然兴起 “童话”正变现实

  在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泉州市图书馆项目工地上,工人在进行预制板的吊装工作。

政策篇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6月底,经泉州市政府研究通过,《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一系列的利好消息使“装配式建筑”产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明年所有县区试点装配式建筑

  《方案》提出阶段实施计划,2016年-2017年为试点示范期,重点推进晋江市惠安县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实施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部分商品住宅房项目试点。明年,全市新开工试点面积达50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装配率达15%以上,其中市级管理项目、晋江市、惠安县新开工试点面积各10万平方米以上,其他每个县(市、区)新开工试点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2018年-2020年为应用推广期,将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纳入建筑工业化的应用范围,建立比较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2018年,各县(市、区)应至少安排15%新建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且以后每年增加5个百分点。至2020年,全市建成3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

  2021年以后为全面推广期,逐步实现由政府推动向市场自觉推动转变,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局面。

在招标审批补助等方面提供支持

  《方案》也明确提出了政策支持,根据省级扶持政策,在试点期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政府性投资的工业化建筑试点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并优先邀请本地区施工企业和经市住建部门认可的本地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

  在行政审批上,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支持。同时,参与工业化试点的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将优先被推荐参加“鲁班奖”、“闽江杯”、绿色建筑等荣誉的评审。采用工业化建筑设计的项目,可以增加10%到20%的设计费用。

  财政金融政策方面,采用节能减排新材料新工艺的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即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购置主要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对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企业,通过多部门组织的银企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公积金贷款购买按最低首付比例

  此外,《方案》提出,对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消费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泉州市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对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属全装修商品住宅的,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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