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矛盾“减压器” 泉州市评出首批星级人民调解员
“有纠纷就找老陈,老陈很公道。”永春五里街镇群众说的就是今年68岁的人民调解员陈耀辉。为鼓励优秀,市司法局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近日评出全市首批三星级以上人民调解员,其中五星人民调解员32人,四星级人民调解员67人,三星级人民调解员134人,并为每位星级调解员颁发荣誉证书和标识牌。
此次星级评定是根据《泉州市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人民调解员自荐或调委会推荐,所在司法所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司法局通过对每位调解员的调解年限、学历、案件数量等主要情况进行走访核实,逐项对照,并组成评定委员会评选出各级调解员233人。
根据《泉州市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星级人民调解员根据星级可在享受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实行分类表彰奖励,四星级人民调解员同时可授予首席人民调解员称号,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人选原则上应从四星级以上人民调解员中选任,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将优先从较高星级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荐。
近年来,在全市16000名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泉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6852件,调解成功16552件,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41件43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7件44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4件15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9件11人,为平安和谐社会发挥了“减压器”和“润滑剂”的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植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今年泉州市共有40个集体,60名个人和17个集体,43名个人分别被泉州市和省上评为2013年—2015年人民调解先进,1个集体,4名个人被推荐为全国人民调解模范。泉州市司法局连续四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 陈淑华 黄墩良 通讯员 曾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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