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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队员卸车牌 坐收“罚款”

2011-05-24 02:0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村民主任回应:
不清楚罚款一事
  随即,记者将货车司机的反映以及记者暗访的情况反馈给马坪村的林主任。
  林主任说,晋南快速通道道路宽、车速快,灯控路口旁正好又是村里的出入口。为了安全起见,村里联合交通部门出资修建了这条“人行道”,作为村民出行的安全通道。可这条路总是被大量的大货车占道,两边的出入口也被堵塞。村里曾多次通知货车司机不能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可司机置若罔闻,经常在晚上就将货车开过来,上锁后人直接离开,直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才开走。
  “占道堵路口造成的不止是出行不方便,还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林主任无奈地说,前一段时间,这里就发生过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一对夫妻被撞死,肇事货车司机逃逸。这件事给村民带来很大的心理影响,为此,村里特意立两块警示牌,提醒货车司机,并将“通知单”贴在货车上,但未见任何效果。

安海交警中队:
扣牌罚款涉嫌敲诈
  该地区属于安海交警中队辖区,该中队负责人称,对违章停车,村联防队没有权力进行罚款,更没有权力将车牌卸下来。扣车牌索要罚金涉嫌敲诈勒索,司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周立太律师事务所邓珉律师也表示,联防队员所称的按照“村规民约”来“罚款”的事项不具有合法性。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因此,如果司机违规占用道路,可交由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村里无权私自“罚款”。其私自“罚款”敛财行为触犯法律,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本网记者 林小明 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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