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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人买电动车先看这“六不准”!保证不被坑!

2016-07-13 18:5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13日讯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实习生 廖梦云 文/图)泉州人买电动车先看这"六不准"! 保证不被坑!

  今天下午,闽南网记者从泉州交管部门获悉,为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委、物价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六个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买车】如遇商家违规操作 可举报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六个不准”包括:

  01

  不准销售不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各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代步车辆;

  02

  不准销售假牌假证、套牌的电动自行车;

  03

  不准虚开发票;

  04

  不准模糊标价、哄抬价格;

  05

  不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改装大功率电机,加装速度控制器、电池及改变车辆外观;

  06

  不准欺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即日起,全市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必须将“六个不准”上墙公示,并严格遵守。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家,职能部门将依法查处。

市民如遇以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28018122;

  交通部门举报电话:12328;

  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

  国税部门举报电话:12366;

  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

  质监部门举报电话:12365。 

【办证】如5个工作日拿不到证 可投诉

  自今年7月1日起,泉州中心市区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市民无需再到交警大队排队上牌,可直接在电动车销售点办理相关业务。

  带牌销售企业在出售车辆时,由购买者如实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审核购买者的身份证明,开具购车税务发票,将购买者的个人信息预录入登记系统后,收集整理《申请表》、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税务发票、保险等资料,统一移送辖区交警大队复核、打印、制作行驶证,三个工作日内向购买者发放行驶证。

  为加快验车和行驶证制作速度,鲤城、丰泽交警大队还各增加了一名民警和五名工作人员,购置了五台电脑和三台彩色打印机。交警部门收到经商家送达的完整资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行驶证。

  泉州交管部门提醒,市民买车后(以税务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领取不到行驶证,可拨打辖区交警大队投诉电话或直接到交警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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