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蟳埔—金崎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征迁补偿方案
2016-07-13 07:5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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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东海蟳埔—金崎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征迁补偿方案修改稿发布
按期签约搬迁 “换房”优惠500元/㎡
闽南网7月13日讯 备受关注的丰泽区东海蟳埔—金崎棚户区一期改造,有了新动态。丰泽区政府日前发布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收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方案提出,对已批准尚未基建的宅基地,按1000元/㎡给予货币补偿。也就是说,村民具备完整手续,本来已经审批可以建房子的宅基地,因为各种原因还没建起来,也可以获得货币补偿,每平方米1000元。
海都记者发现,方案第十四条“产权调换结算办法”是新增的,针对的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
就近地段建设的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格为5800元/㎡。如果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优惠后的结算价格为5300元/㎡。这意味着在允许的面积范围内,可获得500元/㎡的购房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方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按补偿单价计算的补偿价值应在选房时结算,房屋补偿价值超过安置房价值部分的金额,可以附属物等补偿款按规定发放。
被征收的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细分住宅和未登记的经营用房,并明确相关标准。
未经登记的经营性、生产性用房,在征收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经营性用房按认定的面积给予1500元/㎡一次性终止经营补贴,建筑物仍按房屋征收补偿规定执行。(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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