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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两女酒后误入高速公路 手拉手悠闲散步险象环生

2016-06-12 08:08 来源:闽南网 0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都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凌晨时分,沈海高速池店路段,竟有两男两女悠闲散步,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险象环生,高速交警及时出警将四人带离高速路。

­民警将在高速路上散步的两男两女带离

­  “高速公路禁止行人进入!”高速交警介绍,今年以来,泉州辖区高速路已发生5起行人上高速被撞身亡事故;入夏以来,行人上高速情况多发,5月份以来,泉州高速交警就处置了50余起行人上高速的案件。

­  两男两女 酒后误入高速公路

­  10日凌晨4时05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沈海高速公路B道(厦门往泉州方向)过池店高速出口一公里路段,有四名行人手拉着手在第一车道行走。

­  情况紧急,民警立刻出警沿着路面巡逻,在A道(泉州往厦门方向)2245公里路段时,民警发现四名年轻男女正在翻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从B道横穿至A道。

­  夜间的高速公路视线不清,不时有车辆从他们身边快速经过,现场险象环生。民警见状赶紧拉响警笛,将警车停在行人身后,并跑步过去将四名行人劝上警车,将他们送下高速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  经初步了解,四名年轻男女,最小的苏某才15岁,最大的刘某也才20岁,都是贵州省毕节市人,均在晋江池店一家鞋厂打工,9日晚上吃饭喝酒后误上了高速公路,并在高速上转悠了一段时间,找不到下高速的路口。

­  今年以来 5名行人被撞身亡

­  “行人上高速是高速公路上的一大交通事故隐患。”高速交警介绍,入夏以来,泉州辖区高速路行人上高速的情况多发,主要集中在沈海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5月以来全辖区接报行人上高速案件50余起(不含民警路面巡逻发现的),其中沈海高速公路行人上高速现象最为突出,占到40%。

­  据统计,今年以来,泉州辖区高速路已发生5起行人上高速被撞身亡的事故,均发生在沈海高速公路。

­  高速交警分析,近年来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主要有四种:当地的村民、流浪汉、拾荒者和精神病患者。

­  根据相关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都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林阿敏 张银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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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上泉南高速欲徒步回江西老家

  10日10时50分左右,一驾驶员在泉南高速南安省新路段,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快车道上行走,这可把他吓坏了,紧急避让后急忙报警。

  泉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闻讯立即赶往现场,在泉州往永春方向发现这名男子,当时他身着灰色衣服、牛仔裤、红布鞋,正逆向行走在车辆飞驰的快车道上。

  引导其撤离到应急车道后,男子称他在泉州鲤城区浮桥务工,因厂里效益不好,他想回家,早上7时许从厂里徒步出发,由泉州西高速入口上高速,准备走回老家。

  从男子身上,民警只发现一张身份证,显示他是江西上饶人,姓李,今年47岁。“行人上高速是违法的。”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李某表示,他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随后,民警将李某送回浮桥工厂附近。

  记者从网上查询得知,从泉州走高速到江西上饶,全程550多公里。李某当天步行了3个多小时,也才30公里,按这样的速度计算,即使不眠不休,回到老家至少需要将近60小时。

  高速交警提醒:因高速路上车速很快,行人上高速极易发生悲剧,请不要图一时方便横穿高速公路或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来源:南安商报 记者 宋海林 通讯员 林阿敏 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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