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领养老金需和日历合影 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6-05-27 09:02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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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在证明是领养老金的必要手续。为了防止冒领,市区陈老先生的单位也是蛮拼的,要求他们要和能体现当前年份的报纸或日历等道具合影。
家住市区的陈老先生,今年71岁,是陕西省铁路部门的退休人员,每年单位都要寄一份“健在证明表”过来,让老人证明“自己还活着”。
去年,陈老先生单位寄来的健在证明中有一要求:老人要拍一张能证明“现在还活着的”照片,并说明可以用能体现年份时间的报纸或日历等做道具。老人虽哭笑不得,也只能与标有“2015年”字样的日历合影,并将照片贴在表格上。
表格到社区盖好章后,还需要辖区派出所盖章。但问题来了,今年8月底,公安部声明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中,就有“不开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是: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派出所盖不了章,陈老先生只好将就着将材料寄回单位,未料被退回来。单位表示一定要有派出所的证明才生效。为此,折腾了半天,健在证明还是证明不全不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