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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纪案例 涉及洛江石狮安溪德化

2016-05-07 10:10 来源:东南早报 0

­  (网图)

­  日前,泉州市两级纪委分别对外通报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洛江

­  1.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市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燕青截留冒领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刘燕青利用职务便利,冒领本村村民造福工程建房补助款,用于其私人消费和日常开支。区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2.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钟山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双水截留冒领新农合医疗资金、社保金的问题。黄双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新农合医疗资金和窃取村民社保金。区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石狮

­  1.石狮市永宁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林雄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村(社区)收取慰问金并占为己有。石狮市纪委经研究,决定开除林雄飞党籍。

­  2.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一村村委会以“误工及交通”补贴名义发放会议补贴问题。鸿山镇党委经研究,决定给予东埔一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邱尚赞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东埔一村村委会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  ◆安溪

­  1.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党支部书记陈维明、村委会主任陈土木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3年间,陈维明、陈土木在协助蓬莱镇政府开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工作过程中,明知部分村民不符合补助条件,而擅自同意纳入补助范围并代为申请、上报,后予以验收合格。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陈维明、陈土木党内警告处分。

­  2.安溪县蓬莱镇上东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天南、原村委会主任胡福先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7月8日,上东村成立“安溪蓬莱上东慈善会”,胡天南、胡福先经协商并将意见提交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后,决定将上级拨给该村的5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转入慈善会的公共账户。2016年3月,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胡天南、胡福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3.安溪县魁斗镇溪东村党支部书记廖安宁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廖安宁在协助魁斗镇政府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过程中,违反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程序、要求,审核把关不严,将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分别纳入2013年度、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上报,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县纪委决定给予廖安宁党内警告处分。

­  4.安溪县魁斗镇蓬庭村村委会主任王瑞荣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4年上半年,王瑞荣在协助魁斗镇政府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过程中,违反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程序、要求,审核把关不严,将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为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县纪委决定给予王瑞荣党内警告处分。

­  5.安溪县湖上乡飞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连水、原村委会主任林再金挪用公款等问题。2007年至2014年间,陈连水、林再金利用职务之便,未将飞新村委会出租给移动公司的场地租金收入纳入村财管理而另作他用,或虚造工程付款证明套取村财另作他用。此外,在他人指使下,违反规定多次帮助他人通过村委会“过账”套取财政资金。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陈连水、林再金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  6.安溪县虎邱镇罗岩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全胜,违反组织纪律搞拉票助选非组织活动的典型问题。2015年7月,在虎邱镇罗岩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林全胜为达到当选党支部书记的目的,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馈送香烟并请求在换届选举中给予支持,以及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县纪委决定给予林全胜党内警告处分,虎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免去林全胜罗岩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  ◆德化

­  德化县春美乡尤床村党支部副书记苏玉树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在村两委会上或会后口头提议,采取虚列工程款的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尤床村接待费用及购买礼品支出,得到该村两位成员的默许。苏玉树将虚开、伪造的票证等资料交村两委有关成员签经办和证明后,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苏进贵签核,时任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苏振椿(现任春美乡尤床村村委会主任)具体办理报支手续,共套取村集体资金5.884万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送礼。春美乡纪委决定给予富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苏玉树同志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苏进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苏振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陈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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