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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泉州各派出所均可办出入境业务 办证小贴士

2016-05-05 08:30 来源:东南早报 0

­  到本月底,南安、晋江两地的行政派出所,将全部开通出入境业务受理。到8月底,泉州的行政派出所将全面推行该业务,这是福建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便民举措。

­  5月3日,南安市的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的8个行政派出所开始试点开展该业务。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  泉州市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试点派出所可以办理所辖市、县常住居民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暂无法异地受理。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  该业务将于本月底前,在晋江、南安两地全面推行,按照计划,泉州将在8月底前,在全市推行行政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办理的类型为首次的旅游证件,如市民办理探亲、定居等证件,或者是再次签注的,仍需到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办理。

­  [相关链接]

­  办证小贴士

­  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应提交以下材料:

­  提交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

­  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项次,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记者 林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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