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家活禽经营单位 被要求限期整改
2016-04-29 16:2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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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之交是各种传染疾病易发、高发期。近日,为做好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泉州市食药监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旺角集贸市场3家活禽经营单位、8家餐饮服务单位和4家学校、托幼机构等开展了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集贸市场里的3家活禽经营单位均未向批发商索取并核查禽类检疫合格证明,也没有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实行索证索票管理。针对上述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拍照记录。同时,在监督巡查中,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做好经营场所、活禽宰杀区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进行。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丁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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