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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今年以来查处占用应急车道2788起

2016-04-21 15:17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  4月15日,福建省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昨天,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以来,泉州市共查处涉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行驶违法行为共计2788起。其中,在高速公路遇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18起,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2770起,泉州、晋江高速警微信曝光违法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据悉,严管“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所谓顶格处理,即适用相关法律最上限,如非营运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依法可处警告或罚款200元并扣6分,顶格处理则直接罚款200元并扣6分,不适用“警告”。泉州、晋江高速警不断加大该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每周在高速警公众微信平台设置专项违法行为曝光台,向社会公布违法车辆。随着整顿力度不断加大,该违法行为数量也逐步下降,从1月份的1133起回落到3月份900余起。其中,在高速公路遇交通堵塞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数量为0,整治初见成效。

­  小贴士:专项行动期间,相关违法的处罚标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记者 林雅萍 通讯员 林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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