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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专项整治“两江”下游 违规渔具及养殖物

2016-03-23 11:44 来源:泉州晚报 0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道布设渔具、非法从事养殖活动等违法行为,既破坏渔业资源,又影响水利行洪、航运安全和“两江”景观。昨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水利局、市港口管理局等部门,在晋江、洛阳江(简称“两江”)下游水域开展违规渔具和养殖物清理取缔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正在清理拆除违规渔具和养殖物

  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晋江浮桥至枪城、洛阳江洛阳桥至后渚跨海大桥段水域,清理对象包括拦截插网(迷魂网)、火车网、定置张网、定置流刺网等禁用及违规渔具,以及占用航道的养殖物等。鳗鱼苗采捕期(每年12月16日至翌年3月15日)结束后,即从3月16日起,在上述整治范围内严禁任何采捕活动。各布设违规渔具业主和养殖户必须在3月20日前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行清理拆除违规渔具和养殖物。如逾期仍未清理,海洋与渔业、水利、港口管理、公安边防等部门,以及沿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开展集中清理取缔专项行动,强制清障拆除。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科科长林开通提醒: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两江”水域违规设置渔具和养殖设施,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强制拆除取缔。(记者 吴宗宝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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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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