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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商品抽检遭遇“倒春寒” 不合格率超50%

2016-03-12 19:0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2日讯 昨日,泉州市工商局发布前阶段对纺织品及取暖小家电等商品的抽检结果。抽检结果显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和取暖小家电质量问题突出,在阳春三月着实让人倒吸一口寒气。

  该局此次抽检以电热毯、取暖器、被芯、保暖内衣等“暖冬”商品为主,共抽检239批次,经测定12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50%。

  其中,暖手宝抽检22批次, 2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91%;电热毯抽检5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20%;被芯抽检45批次, 2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58%;128批次的保暖内衣、衬衫、休闲服等服装类商品,7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58%。这些数据暴露出流通市场上相关商品质量令人堪忧。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抽检的33批次的汽车脚垫和后备箱垫以及6批次的取暖器,合格率达到100%,多多少少给人带来一丝暖意和安慰。

  据介绍,本次抽检的被芯及服装属于纺织类,共有9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为标识、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纤维含量偏差等指标不合格以及色牢度偏低、甲醛含量超标等。

  此次抽检的电暖手宝和电热毯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据泉州市工商局抽检的专业人士分析,前述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的主观故意或重视不足导致。有的制造厂商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故意采取以次充好、虚标额定值、模糊标志内容等做法,欺骗消费者。但也有制造厂商对产品标志和说明的问题重视不足,没有清晰了解产品标准对标志和说明的要求,或者在生产商品时,没有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质量,直接以供应商提供的数值标注导致产生偏差,也有可能是企业未采用规范的行业术语导致与标准有误等。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泉州市工商局已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与查处。

  与此同时,该局也向市民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时应着重注意四个环节:

  一是购买服装等纺织品时,既要注重商品的外观、款式、面料及制作工艺等,也应仔细查看使用说明,认真分辨商品标识上的信息(如制造商的名称或地址、号型、纤维名称与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等)是否齐全。

  二是应留意所要购买的纺织品是否存留刺激性气味,如有则该商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有异味等质量问题,最好不要购买。另外,浅色衣物染色相对较少,故贴身衣物建议选择浅色衣物。

  三是取暖器、电热毯、暖手宝是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CCC)的商品,选购时应认明CCC认证标志,如对其标注的CCC认证标志有疑问,可上网核查CC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四是购买取暖器、电热毯、暖手宝时应注意说明书和保修单,不要购买标志、信息不全的小家电。(N海都记者 谢洛静 通讯员 苏晓晖 王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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