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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象当用重典

2012-05-14 17:10 来源:泉州晚报 0

  古语云:“治乱世,用重典。”

  “公交菇”夺人眼球,出租车议价拒载成风,“黑车”营运禁而不绝……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丛生乱象,已经严重影响到泉州形象,成为我们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环湾城市的“拦路虎”。如何力挽狂澜重塑形象,必须借鉴先贤古法,采纳他山之石,重典整治。

  重典治乱象,题中之义应在处罚力度之重。有个笑话,某地随地吐痰罚款10元,有人被逮后掏出20元说“不用找了”,再往地上吐了一口。这说明,当惩罚手段缺少阻吓力时,连惩前毖后都做不到,更不要说预防违法行为。与之相较,新加坡城市环境洁净,正是重典之功。随地吐痰,岛国实行第一口600美元、第二口1200美元……几何攀升的罚金之外,公之于众的鞭刑更是令人闻风丧胆。

  重典治乱象,国内也有成功例子。2010年,深圳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新条例,行人跨护栏罚100元,车辆闯红灯罚500元、第三次起1000元,故意遮挡车牌罚6000元。重典之下,成效立显。统计表明,近两年来,深圳机动车猛增60万辆,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造福民生由此可见。

  知耻而后勇。泉州,是该亮出“重典”利剑了!

  经验告诉我们,整治乱象,靠和风细雨般的触动和几十上百“毛毛雨”式的处罚,收效甚微。提升公交,喊了多少年,财政投入了多少钱,结果是茁壮了“公交菇”;一部出租车,政策规章三令五申,“打到车”和“打起表”的诉求仍难完全满足;还有那反反复复,不断死灰复燃的“黑车”——一切都在表明,城市文明迈大步,不用重典难成功。

  亮出“重典”利剑,需要下定“斩草又除根”的决心,拿出“秋风扫落叶”的力度,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整肃:不仅仅是监管部门对违规个体从严执法,从重处罚,还需要管理部门“公生廉、廉生威”,从严自律,把容易滋生腐败、助长乱象的土壤铲掉,更意味着全市必须建立完善链式的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从“谁砸城市招牌,就摘谁的车牌”,上升到连带同责,对违规车辆所属的企业,对不作为的部门进行源头整顿治理。

  惟有利剑斩乱麻,才能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仙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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