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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去年下岗失业人员可领社保补贴

2015-12-20 07:3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20日讯 来自泉州市劳动就业中心的消息,泉州市市属2014年度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已开始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相关材料,前往位于泉州市人才大厦的泉州市劳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2004年,泉州出台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对持有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自行缴交社保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标准为实际正常缴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近6万人次。(海都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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