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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征集存量商品房和剩余安置房

2015-11-14 07:46 来源:闽南网 0
泉州征集存量商品房和剩余安置房,首批房源月底将在“泉房通”发布

  闽南网11月14日讯 泉州开始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和剩余安置房,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建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报送材料了。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首批征集的房源,主要是位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商品房和安置房。有意向者可联系郑先生,将您的意向发送至电子邮箱103504930@,或于本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泉房通”服务平台。首批商品房和安置房剩余房源,将于本月底在“泉房通”服务平台上线发布。

  根据泉州市政府上月出台的《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将搭建服务平台——“泉房通”,对商品库存房源和剩余安置房源进行登记,提供给被征收人自主购买(详见本报10月27日 A3版报道)。

  “泉房通”目前已经上线,其是一个对外展示、沟通、可交易的房地产交易平台,具备房源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抵押担保、资金监管等功能,是政府发展、引导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载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快速、精准营销。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实行第三方资金监管,最大限度节约交易成本,并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本次征集的房源,需符合如下条件。商品房:新建商品房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存量商品房房龄应在10年以内,无质量和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剩余安置房:已竣工并验收交付使用;房源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用于给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购买的,须经市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用于安置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的,不用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手续。

  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征集的存量商品房的销售价,需在备案价的基础上优惠10%以上。(海都记者 曾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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