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黄标车违反禁行规定 可罚款150元记3分

2015-10-18 12:02 来源:泉州晚报 0

   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新增两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代码,两项代码均针对黄标车。昨日,安溪县城区交警中队据此标准,对辖区内黄标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据城区交警中队黄警官介绍,这两项新增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代码,是由福建省交警总队于本月中旬下发并执行的,其代码分别是13443和13444,全部针对黄标车。依据该标准,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15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表示,依据“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方案”,2015年年底之前,淘汰2005年年底前机动车登记的营运黄标车。所谓的“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昨日,安溪县城区交警中队共在辖区检查车辆100余辆,查处无环保标志的车辆7起。(记者黄枫 通讯员黄田超)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亚艺节国际海报大赛完整入围作品 投票地址入口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