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法院协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发布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
2015-09-10 15:35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近日,洛江法院协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上列明通告对象范围、履行义务时间地点及制裁措施,特别是告诫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调查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失信公示、媒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予以惩戒,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悉,该院也借助各种载体,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加强宣传造势,形成综合效应。通告不仅在全区6个乡镇(街道)86个村(居)全面张贴,还在《东南早报》刊登发布。同时,运用新媒体,在《洛江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法治洛江》、洛江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该通告的发布,进一步告诫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制裁,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