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洛江检查
大美洛江 2021-09-16 15:30
9月14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宗带队到洛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陈云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王卫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委委员蔡碧毓,洛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永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逢生,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许志辉,区政府副区长林联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许伟灿参加。
检查组深入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一期、洛江区华新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察看小区、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器材装备建设情况,听取了单位相关负责人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进行了询问,并现场观看消防演练。
在肯定洛江区工作成效的同时,检查组强调,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实抓细抓好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体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消防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一法一例”的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全区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施倩茹)